一、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修订《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5版)等5个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城市供水按每月进行监测一次,按东西南北中设置5个监测点,每季度监测15份水龙头水样,按常规指标监测35项。每季度监测城市水源水1份,按常规指标监测26项,出厂水1份,按常规指标监测35项。
二、监测结果
城市水按每季度监测, 三季度监测5个监测点水龙头水,合格水样15份,合格率100%。三季度监测1份城市出厂水,合格水样1份,合格率100%。
绥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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