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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15 17:01
  鹤岗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根据黑龙江省住建厅提供材料,截至2021年12月5日,黑龙江省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52.4%,其中,佳木斯、绥化、鸡西、黑河、哈尔滨五市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分别高达74%、70%、67%、64%、63%。在县市区层面问题更为突出,有43个县市区占比超过50%。依兰县、依安县、克东县、拜泉县、肇州县、鸡东县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抚远市完全为雨污合流管网。绥棱县、塔河县等14个县市没有建设雨水管网。
  二、整改目标:
  推进全市县级以上城镇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逐步提升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雨污分流管网比例。
  三、整改措施:
  1.新建城区及城区内新建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制。
  2.按照《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制定2022—2025年项目建设改造计划,明确建设任务,建立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3.2022年12月21日前,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水管网全面排查,摸清建成区合流制排水管网现状,更新、新建改造计划台账。
  4.2025年12月底前,以年为节点组织各县(市、区)按照计划推进项目建设。加强对所辖县(市、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改造任务按期完成。
  5.加强组织开展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污管网巡查养护,及时发现雨污混接、错接、破损情况并实施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结合实际制定建设计划。制定了“十四五”期间污水管网新建与改造建设计划,明确提出在2022至2025年计划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总长度70公里以上。同时,在2022年12月顺利完成管网系统排查工作,摸清了管网现状与布局基础,进一步优化和细化了后续年度建设计划,增强了项目的可执行性和目标导向性。
  二是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的具体实施,2022年至2025年累计完成建设污水管网115.65公里。通过项目的扎实推进,鹤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8%,超额完成国家“十四五”污水收集率设定的70%的任务目标,有效改善了城市水环境质量。
  三是加强管网巡查养护。持续加强城镇建成区市政排污管网巡查养护,共整改混接错接问题39项,修复缺陷636处,有效提升管网收集效能,保障城镇排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公示时间:2026年1月15日至1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鹤岗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8-3231971
  八、受理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49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鹤岗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鹤岗市委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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