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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及注销登记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1-13 16:35
  经鹤岗市民政局审定核准,下列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予以成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鹤岗市民政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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