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为建设“宜居和谐幸福城”提供了生态环境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压实政治责任。
强化法治工作统筹,局党组始终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系统统筹法治建设各项事务,推动全局构建起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锚定法治建设目标,制定并印发局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计划、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严格依规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领导班子述法报告,推动法治工作闭环落实。落实党组学法机制,制定党组会前学法制度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中央及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系统纳入学习内容,以常态化学习推动干部理论素养提质、业务能力增强。2025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16次,集中学习40次,进一步提升了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二)夯实法治基础。
推进公平竞争审查,认真落实“特定机构统一审”制度,对符合审查要求的文件进行“双重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5件,其中:废止2件、保留13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高效执法监管,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开展了供热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涉水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等10个专项执法行动,年初以来共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未验先投、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41起,处罚金额421.9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9万元;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48件,办结率100%。刚性损害追偿,今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起,涉及金额255.7万余元,其中,指导城管部门办理赔偿案件1起,实现城市绿化赔偿案件“零”突破。萝北石墨园区赔偿案件被纳入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六大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机构人员配置与分工,充实机关科长和骨干力量至综合执法局,队伍战斗力得到增强;开展环境执法练兵比武,启动为期百日的青年干部业务练兵比武,通过“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发青年干部活力,强化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实战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中我局荣获团体二等奖,多名同志获得个人奖项。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开展“生态助企”宣传活动,全面推行“生态助企”二十条措施,主动靠前服务企业,积极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通过送策入企、现场帮扶、政策宣讲、线上惠企、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惠企宣传企业80余家,县(区)、开发区及重点企业覆盖率达100%。开展柔性执法,依托机动车检验、排污许可等平台精准溯源,立案查处5起;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53家单位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160家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本部门抽查66家次,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服务保障项目建设,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为拟建项目选址选线提供决策指导,出具分析报告40余份;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205个重点项目已保障158个;主动服务鹤岗萝北机场项目,提出建设投入低、成本运维低、治理效果优的污水处理建议,为项目直接节省建设资金3850万元,入选全省涉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正面清单。
(五)强化普法宣传。
努力打造学习型机关,局党组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普法的全过程,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全局工作人员的必修课,着力培养学习型干部,组织开展业务大讲堂和法治培训,全面提升机关干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采取中心组带头学、集中培训推动学、线上平台灵活学等方式,丰富学习形式,抓实抓细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多元化普法,以鹤岗电视台、鹤岗日报、“鹤岗环保”微信公众号、“鹤岗环境保护”微博为载体,大量推送环保科普和法律知识;利用电子屏幕、法治宣传栏等,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普法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绿色鹤岗护河活动,开展百名环保小卫士共绘百米生态长卷活动、环保科普宣传活动等,推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
二、2026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强法治学习与培训。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发挥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
落实三项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多层面、多角度做好普法、用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依法行政的意识。
(三)聚焦探索“执法+帮扶”新模式。
继续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慎用行政强制措施,避免执法“一刀切”。大力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积极配合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四)进一步开展环保法律宣传。
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优化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引导企业和公民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