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鹤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结合《鹤岗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将我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审议通过《鹤岗市工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2025年鹤岗市工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县区工信部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引导全市工信系统全员参与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抓好本领域企业普法工作,切实提高机关和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营造崇法、遵法、学法、守法,依法行政、风清气正的法治氛围。
(二)学法意识更加牢固。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开展理论学习和深入研讨。坚持落实学法制度,制定了2025年会前学法计划、中心组学法计划和机关学法内容,全年已开展会前学法7次、中心组学法10次、机关学法5次。通过学习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重视法治、信仰法治、建设法治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更加严格。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管理制度,依照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开展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失效文件3份,已在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并报市司法局备案,确保我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合规合法、现行有效。
(四)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重新梳理了工信领域行政权力,形成《2025鹤岗市工信局权责清单》,做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权力衔接工作,确保应接尽接、应放尽放。二是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六公示”和“亮码入企”机制,严格对照省级标准,做好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示,并组织执法人员应用“亮码入企”开展执法检查。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及时组织2名新增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件,清理1名退休人员的执法证件。制定了本年度局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在岗培训计划,已按计划完成年度执法培训工作。
(五)行政执法监督更加全面。组织开展工信领域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召开行政执法监督专题会议,对执法行为开展全面自查,共查摆问题3项,并建立整改台账,已全部整改完成。督促执法人员将执法行为全流程按要求及时录入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完成备案和公示。开展案卷评查1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局2023年以来已经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共抽查8份卷宗,均符合标准。
(六)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加完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特定机构统一审查等制度机制,今年共完成3份新增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做好常态化增量审查工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质效提升活动,对我局现有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均符合标准。建立健全惠企政策事项清单,更新了2025年黑龙江省工信系统惠企政策清单,日常做好省惠企政策平台维护工作。
(七)普法宣传更加深入。一是坚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局行政职能,制定了《鹤岗市工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责任到科室,将普法与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相结合,增强普法实效性和精准性。二是联合市司法局开展了以“助企纾困志愿服务活动”为主题的普法宣传和政策宣讲系列活动,深入我市中小企业,点对点开展法律宣讲、政策解读等志愿服务活动。三是结合各法治活动节点,组织机关干部参与普法知识学习、竞赛答题、发放宣传册等主题活动。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八)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更加明确。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将法治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述法,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进行了书面述职,局党组成员全部结合工作职责进行述法,进一步推动工信法治建设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做到常抓不懈。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在推动法治建设上认识还不够充分,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深入,特别是在围绕工业领域普法方面,思考谋划还不够,服务质效有待提升。
(二)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随着工信领域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执法人员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存在知识储备不足、执法经验欠缺等问题。
(三)普法宣传效果有待增强。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还不够深入,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差异化普法需求研究不够,在宣传深度和精准度上还有提升空间。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凝聚法治建设合力。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不断健全完善工信系统法治建设,坚持依法履职,加强政务公开,强化对执法行为的制约和监督,促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整体统筹、有序部署和逐级传导。
(二)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加强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制度推广宣传,充分应用柔性执法标准。配齐配强行政执法人员,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试,重点加强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制造等新兴领域法律法规培训。
(三)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效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工作人员学法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一行业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与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高度融合,对《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效果。广泛开展系统内外法治宣传活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学习宣传重点,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拓展普法宣传形式,营造机关日常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托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机关及工业领域企业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日常维护,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数据汇集,持续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制度体系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