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华五矿萝北一期20万千瓦风储项目接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11-21 09:50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鹤岗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国华五矿萝北一期20万千瓦风储项目接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鹤岗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科 李可心
  联系电话:0468-3231729      
  传   真:0468-3457857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29号市生态环境局(1541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建设项目名称

国华五矿萝北一期20万千瓦风储项目接网工程

建设地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

建设单位

国华(鹤岗)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黑龙江和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鹤岗市萝北县境内,建设内容国华风电场以220kV线路接入环山变220kV送出线路,全线单回路架设,长度约50.2公里,全线共设置152个塔基,其中单回直线塔103个,转角塔43个、终端塔6个。

工程总投资7945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扬尘、噪声、生活污水及少量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一)废气

施工场地设置防风抑尘网,砂石采取密目苫盖措施,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途经敏感点处减缓车速,对机械、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减低施工期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二)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处理;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洒水抑尘使用。

(三)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开挖土方全部回填;沉淀池污泥,不定期清掏后与干化后用于平整恢复植草;可回收建筑材料送交废旧物资回收站处理,无法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

(四)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临近敏感点处设置隔

围挡;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施工车辆减速慢行,施工驻地禁止夜间加工运输作业。

(五)生态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临时占地做好恢复工作;工程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施工后对沿线进行平整,将剥离后的表土用于场地绿化及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施工要避开雨季和大风天;对占用的人工林、砍伐的树木进行补栽。

二、运营期

营运期噪声、电磁环境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一)噪声

使用设计合理的绝缘子,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二)生态保护措施

安装当前先进的鸟类警示驱避器,驱赶鸟类远离输电线路,降低鸟撞机;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遭破坏的设施;塔基周围进行绿化。

(三)电离辐射

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无需开展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批复意见

同意



                             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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