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鹤岗市设有五号水库(清洁对照点)、哈啤分公司、斯达机电、东山纸板厂四个空气自动站。2014年底完成空气自动站六参数监测系统建设。2015年1月起,正式与国家联网上传监测数据,并开始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鹤岗市优良天数为3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同比不变。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为O3-8h。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详见鹤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历。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PM10浓度范围为17~34μg/m³,平均浓度为24μg/m³,与上年同期的38μg/m³相比下降了14μg/m³。
SO2浓度范围为8~13μg/m³,平均浓度为11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4μg/m³相比下降3μg/m³。
NO2浓度范围为5~18μg/m³,平均浓度为11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0μg/m³相比上升了1μg/m³。
PM2.5浓度范围为8~18μg/m³,平均浓度为12μg/m³,与上年同期的27μg/m³相比下降了15μg/m³。
CO浓度范围为0.4~0.8mg/m³,95百分位平均浓度为0.8mg/m³,与上年同期的0.8mg/m³相比不变。
O3日最大8小时浓度范围为51~133μg/m³,90百分位平均浓度为127μg/m³,与上年同期的114μg/m³相比上升了13μg/m³。
三、总结
与2024年同期相比,SO2、PM10、PM2.5浓度有所下降,NO2、O3日最大8小时浓度有所上升,CO浓度无变化。
主 编:周润田
审核人:郭洪超
批准人:刘海鹏
黑龙江省鹤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签发日期: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