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异常复杂严峻,为坚决快速精准严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外防输入”,有效切断疫情传播渠道,请广大市场主体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疫情动态,掌握各地最新疫情防控情况,坚持做好“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市场主体责任。克服懈怠侥幸和麻痹大意思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绥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市场主体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做出如下处理:
鹤岗市九寿大药房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82分店,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予以停业整顿1天,并实施信用约束管理。
绥滨县崧阳大药房,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予以停业整顿1天,并实施信用约束管理。
百年大药房,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予以停业整顿1天,并实施信用约束管理。
旭日药店,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予以停业整顿1天,并实施信用约束管理。
对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履行市场主体责任的业户,经警告一次不改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严厉处罚。
绥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