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绥滨县城市标识设计方案的启事
时间:2023-05-19 来源:中共绥滨县委宣传部、绥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展现绥滨发展定位,彰显绥滨人文历史,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形象,扩大绥滨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绥滨县城市标识设计方案,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征集时间:本次征集活动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8日结束。
    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既要体现绥滨县的深厚文化底蕴,又要表现绥滨县的时代发展气息;既要展示绥滨县的精神与内涵,又要突出绥滨县的特色和魅力。
   (二)富有创意。寓意深刻、构思新颖、生动传神、简洁优美,具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独特的艺术感染力、较强的视觉冲击力,能够引发大众共鸣和认同。
   (三)便于传播。易于理解、识别、记忆和推广,适合于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
   (四)确保原创。作品应具有独创性、唯一性、排他性,未公开发表过,不得与其他城市标识雷同或相似。 
    征集须知
   (一)城市标识设计方案均应附有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简述设计构思、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提供JPG格式设计方案电子文件,按照三视图标注规范,注明比例、尺寸和颜色、材质等技术指标,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文件大小不低于5M。
   (二)如出现应征作品多个相同的情况,按照电子邮箱接收时间顺序选用最先送达者的作品。所有应征作品投稿概不退还,应征作者请自留底稿。应征作者须填写《绥滨县城市标识征集作品信息表》。
   (三)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四)城市标识设计方案一经采用,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等一切权利,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五)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六)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作品或其他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应征作者承担,主办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绥滨县委宣传部和绥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有,凡应征作者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启事内容。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主办方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八)《绥滨县城市标识征集信息表》、绥滨县基本县情简介下载地址
    电子邮箱:sbxcsbszj@163.com,
    密码:Sbxcsbszj123。
   (九)应征作品投递地址
    电子邮箱:sbxwxcb2005@163.com ;
    联系人:于胜男;
    电话:0468-7928001。 

 

中共绥滨县委宣传部

绥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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