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
时间:2022-11-24 来源:鹤岗市政府网站
为了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的立法工作,提前谋划立法计划,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3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主体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可以提出2023 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的范围
立足鹤岗实际,突出地方特色,范围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关规定,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提出立法建议。
三、相关要求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要写明建议项目名称、立法依据及必要性、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于2022年12月15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如有法规草案文本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一并报送。
联系人:刘海宁
联系电话: 0468--3225375
邮箱: hgsrdfgw@163. com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5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邮编: 154100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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